【雜談】隨手記

一邊在處理McDowell的作業一邊發個廢文梳理自己對於Mc思想的理解程度。

Mc主張經驗具有概念性內容,而我們的攝受性會將其接受成一種概念性經驗,因而此經驗會允許我們對一個事物的指稱是「如此這般的」,這種「如此這般的」代稱會是我們在思想以及判斷上的一種限制,前述的限制能夠很好的讓我們的自發性在行使時不至於過度的擴張。

舉最近好像很多人在ig打卡的觀星為例子,縱使我們對於一顆不認識的星星本身無法用明確的語言形容,但我們總是能夠說這顆星是「如此這般的」,而在下一次又看到這個星星時重新將其辨識出來,這正是因為我們對於這顆星具有一個「如此這般的」概念,所以才能夠以指認的方式在星星又出現的時候說這是我上一次或是某一次看到的星星。

所以說物自體作為概念領域外的超驗實在到底能不能被Mc的理論包含進去呢?又或是Kant的物自體會以一種The Given的方式奠基在理由空間而被我們的觀察性概念所pointing,雖然這想法對於Kant或是McDowell而言都可能會提出反對,但我還是覺得物自體做為一個超驗的實在或許也是可以被我們窮盡某些辦法去做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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