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抱怨時間

剛剛參加學校舉辦的與校長有約,在簡單的把我自己的問題講完後聽到某位同學對於實驗教育與客製化學制的建議,雖說有部分認同,但更多的是抱持一種「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的角度來聽他的問題。

首先說我認同的點,確實現在的實驗教育/特殊選材需要有一個專門做課程規劃輔導的單位,現行一堂院必修的方式我想起不了多大的引導作用,遑論二軌可能也不是對應專業的導師,更多的是提供心理與生活上的協助。而該如何協助這些剛入學可能沒有目標的學生是可以討論的事情。

但往下說到他對實驗教育/客製化本身的觀點我就不太認同,在陳述我的觀點之前,我的好友可能有一部分是走實驗教育的管道,如有冒犯請見諒。而針對他的內容,我的想法如下:

第一,他說清大在實驗教育到客製化,再到雙專長與學分學程之間的間距太大,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以雙專長為中點,客製化參考第一專長的學分認定,其餘除校定必修之外的學分都能夠由自己安排,其中的差別就是在對於二專課表的掌控程度,我自己是認為這跨度是洽當的,比起實驗教育全部由自己安排的情況而言,對於客製化課表的安排其實也是在保障自己的其中一個專長是在體制內,並從剩下的部分來延伸發展。我自是看不出來間距大在哪?

第二,同學好像把大學的實驗教育與高中實驗教育混在一起討論,當然我認為兩者一定有重疊的地方,恰好能夠在新聞上找到該同學的報導,為了避免太草率的論斷他人,所以我有簡單的去看過那些報導,他是以自學生的身分藉由特殊選材進清大,而他也在報導中提到要以「質性」做為選才的標準,我也覺得無傷大雅,畢竟只以能夠被量化的競賽成績來衡量一個學生的價值是有點草率。

但隨後他又認為實驗教育的審查機制不夠專業,所以評委可能不知道他想要申請的理念是什麼,且審查標準太過封閉,建議學校訂定一個明文的標準。這矛盾的地方在於質性本身就是主觀的衡量方式,雖然會有程度上的差異,但還是遵循審查人員的意見與評價為主。而若是要求學校訂定一套審查標準,那豈不是更容易落入以量性來衡量一個人的迷思嗎?

雖說我跟那位同學與他當初申請計畫的內容不熟,只不過從他在會中提到的片段(安排40幾學分的法律學分、拿掉管理的學分),若是作為委員的角度,我的第一個問題便是為何要拿掉管理學分,以及為何法律學分會安排到40幾。至少就我自己的申請案來看,我是只往刑法、憲法走,所以除民總之外完全沒有排任何民法相關的必修,最後加上9學分的研究所課程也是40幾,那這位同學的學分安排要嘛是全基礎點完,不然就是像我這樣偏科的點法。如果是前者,那確實分流到科管院學士班修法律專長就夠了不是?至於是不是後者我也無從得知,但是我就會疑惑這樣安排的動機為何?

大學與高中的自學差異對我來說,在於高中的自學是建立於大部分學生都被要求照體制學習的狀況下,但大學很難看到有人是沒有沒有任何「自學」經驗。由此前提往後推論,大學實驗教育除了你需要對於自己的未來學習有規劃外,也需要去闡述這樣的規劃能夠如何被連接起來,而不是只以盲目脫離體制為賣點。

綜上,所以我雖然也會抱怨當初的委員審查標準很奇怪,但至少還是有一些地方不是院上的鍋,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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