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愛情與現象學

剛好今天研討會能夠看到俊業老師講沙特與愛情現象學,所以我也順便找了一些與愛情理論相關的資料,想當然爾與心理諮商相關的論文會是大宗。而在看完原竹教大心諮所學姐整理的依附理論後,我在感嘆學姊的心理素質如此堅韌(詳見註腳1)、同時碩論還能夠有那麼多小錯之餘,同時也想要就依附關係理論來討論為何我會反對任何牽涉權力關係的戀愛。

首先,依附關係就Lopez(寫正向心理學的那位)的定義來看是一個個體與特定個人建立親密情感連結的過程,而在過程當中「安全感」與「親密感」,而建立愛情的過程當中我們就是依循上述的依附過程來說我們進入一段親密關係。而我們能夠依據「關係結構問卷」來依照焦慮與逃避兩個向度進而對於依附的種類進行分類,而兩類分別為焦慮依附與逃避依附。

對於焦慮依附來說,其特徵為對自我缺乏自信心,而在與他人建立關係時會出於害怕失去關係而產生焦慮,因而強調在一段關係中的承諾感。

而對於逃避依附而言,雖說同樣是對於自我缺乏自信,但其差別是在逃避依附型的人會更加傾向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方式,相較於前者對於承諾的看重,此種依附反而拒絕承諾,以逃避建立關係的方式為主。

承接上面所做出的分類,我反對具備任何權力關係的戀愛(不論是否有使用到該權力)的原因如下,在學姊的論文結尾中有提到,當自我選擇戀愛對象時,同樣必須要了解對方想選擇的戀愛模式,但該模式若是放到上下關係的框架中檢視,至少在想像中十分容易導向有權者認為對方「想要」這種相處模式,殊不知作為下位者的對方並無任何選擇的餘地,只能夠在默許與面對撕破臉後可能產生的未知風險之間擺盪。

同時因為下位者作為無法選擇的一方,對於「安全感」的感受比重會降低,轉而以親密感作為彌補情感缺失的一種代償,這種代償便容易產生前面提到的兩種不安全依附,而這種不安全依附的傾向會依據後續戀愛雙方的發展而有不同,當某一方以強迫或相對父權的方式來試圖維繫關係時,便容易使被強迫方失去作為自我的「主體性」,對於沙特而言此種主體性在自我與他者之間的擺盪是一種持續的衝突,是一種將主體性至於矛盾中的自我蒙騙,進而容易害怕關係的失去而產生焦慮依附的傾向。

而即便兩者都是以非強迫的方式來維繫關係,也會因為原本權力關係上的不對等而使下位者不再願意進行承諾,在有限的空間內以拒絕的方式來試圖迴避主體性的擺盪問題。

除了前述的論證外,同時也因為明顯的權力關係通常會出現在如家庭、學校或補習班等具有「教育價值觀功能」的場域中。故本文對於權力關係戀愛的反對說穿了,就是對於具權力者在教育過程中對於被教育者干預的反對,在學生或任何人處於建立價值觀的時候,權力關係容易使人陷入一種回覆上的雙重束縛(Double Bind),這情況光是在成年人上都足夠令人頭痛了(試想女友與母親掉入水中要救誰的經典命題便不難知道),更何況對於那群還盼望有權者能夠教導正確價值觀的人呢?

綜上所述,雖然作為性平調查機關的一員,我認為不應當如同公布裁判判準一般將我的看法呈現出來,但總歸一句,這些人都應該抓去化學閹割==。

註腳1:這學姊在論文研究動機中寫到,因為在準備研究所的過程中被劈腿,所以才對於這方向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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