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父母懲戒權

由於現在已經半夜,在累累症發作的情況下可能文章會變的不太通順,合先敘明。

我覺得父母懲戒權是一個很妙的東西,明明就是民法典的內容,卻容易與限制人身自由、傷害扯上關係。

而關於管教的範圍,從父母視角來看,小孩怎麼管教多取決於自己之前是如何被管教的,忽略上一代的管教本身就是不當管教之可能。

最後當小孩被超出常規的方式虐待後,即便有人早先發現不對勁,卻被小孩父母以具有懲戒權為由帶過,直至上了社會新聞才有一群人在倡議讓更多小孩知道有問題就要大聲說出來。

這種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的內在衝突或許才是我們應該要去正視的問題,而不是以一種「我就是為你好」的父母乃至於國家視角來看待兒童權利相關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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